
大卫·休谟 | 名人小故事
休谟在年仅12岁时就进入爱丁堡大学就读,当时正常的入学年龄是14岁。最初休谟打算从事法律这个行业,但不久他发现自己有了 “一种对于学习哲学和知识以外所有事物的极度厌烦感。当我的家人想象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(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)时,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。”休谟对于大学里的教授都不抱好感,他曾在1735年告诉一位朋友说:“你根本不能从教授身上学到任何东西,那些东西在书里都有了。”
当休谟面对是成为家庭教师还是成为商人的职员这两个选择时,他最终选择了后者。1734年,在布里斯托经商数个月之后,休谟前往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(La FUche)旅游,在那里休谟经常与来自拉弗莱舍学院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。在写《人性论》的四年中,他花掉了大部分储蓄,因此休谟决心要“过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,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 性,并且不用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。”当《人性论》完稿时,他年仅26岁。
虽然现代的学者们大多将《人性论》一书视为休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,也是西方哲学历史上最重要的著作之一,但当时英国的批判学者们并没有看好它,认为它 “抽象且缺乏智慧”。尽管有些失望,休谨这样写道:“我本来就养成乐观而开朗的个性,很快就从这样的挫折里站了起来,并继续在乡下努力地进行研究。”他继续写下了《人性论摘要》一书,但没有写出自己的名字,他试图使他更重要的著作——《人性论》一书获得更多重视。然而,直到1770年左右,随着德国哲学家伊曼努尔·康德对休谟的褒奖,休谟的哲学著作才开始获得大众的注意。